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阿拉善左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,隶属于阿拉善盟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、石嘴山市、吴忠市、中卫市相望,西与甘肃省武威市、白银市相连,东北与巴彦淖尔市、鄂尔多斯市、乌海市相接壤,北与蒙古国交界,国境线长733.84公里。旗府驻巴彦浩特镇(又称巴音,亦是阿拉善盟驻地)。阿拉善左旗年平均日照时间在3100小时以上,仅次于青藏高原。水能资源也十分丰富。利用太阳能、水能发电具有广阔的前景。阿拉善左旗地势东南高、西北低,平均海拔800–1500米,最高海拔3556米。全旗南北长495公里,东西宽214公里,面积8.04万平方公里。总人口近15万。可利用草场4.6万平方公里,主要为荒漠、半荒漠草原。沙漠面积3.4万平方公里,主要是腾格里、乌兰布和两大沙漠。阿拉善左旗属温带荒漠干旱区,为典型的大陆型气候,以风沙大、干旱少雨、日照充足、蒸发强烈为主要特点。年降雨量80—–220毫米,年蒸发量2900—-3300毫米。日照时间3316小时,年平均气温7.2摄氏度,无霜期120-180天。